麻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麻山区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验区方案》的通知
麻政办发〔2024〕3号
麻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麻山区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
实验区方案》的通知
麻山镇、街道办,区政府直属单位:
现将《麻山区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验区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麻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8日
麻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8日印发
共印30份
麻山区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
实验区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验区和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名单的通知》要求,努力创建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验区,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麻山区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落实落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提高普及普惠性和公平性,保障幼儿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实现全民共享学前教育资源。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至三年(2024-2026年)时间,创建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省级实验区,重点完善七项机制。
1. 完善党建工作机制
2. 完善公办、民办幼儿园教职工补充机制
3. 完善财政经费保障机制
4. 完善幼儿园收费机制
5. 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机制
6. 完善幼儿园教师社会保障机制
7. 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8. 完善年检督导评估机制
三、重点任务
1.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区委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要适时完善调整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机构,要定期组织召开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专题会议,及时总结安排部署学前教育相关工作。加强两所幼儿园党建工作,公办幼儿园要配齐配强党支部班子,要充分发挥幼儿园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作用,认真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民办小福娃幼儿园要充分发挥党员作用,引领非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靠近,发挥党员的桥梁作用、骨干作用、先锋模范作用。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
2.完善教职工补充机制。按照《教育部印发关于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规定,结合麻山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将麻山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数按照师生1:6比例配备,落实每班“两教一保”的人员配备标准,其中,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及管理人员按照1:8比例配备,保育员、保健医等辅助人员,通过政府够买社会服务方式招聘配备,配齐配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民办幼儿园教职工按师生1:7比例配备,保障教职工配备齐全。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编办、区人社局)
3.科学规划发展。近几年麻山区学龄前儿童出生率逐渐下降,目前麻山区两所幼儿园在园幼儿总数为150人,根据麻山区近年来幼儿出生人口在50人以内的情况,拟计划于2026年将麻山区两所幼儿园整合成一所幼儿园,将使用座落在吉祥小区的小福娃幼儿园园舍,接纳全区幼儿。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完善财政经费保障机制。麻山区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 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认真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600元/年˙生标准,及时为公办幼儿园拨付生均公用均费,并将国家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优先奖补给公办幼儿园部分资金,然后将剩余奖补资金按照两所幼儿园的幼儿数及园舍维修改造情况进行再次奖补,切实保障公办幼儿园经费落实到位。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支持力度,提高对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补助标准,在每名幼儿每年补助200元的基础上提高到每生每年补助500元以上,改善办学条件,提升保教质量。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教育局)
5.完善幼儿园收费机制。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按照黑龙江省实施《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的通知规定,结合本区的实际,由区教育、发改、财政部门共同研究,调整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伙食费收费标准,其收取的费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禁人为抬高成本,高价收费。幼儿伙食费要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不得营利或结余,不得挤占、克扣和挪用。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收取额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2024年12月底前,由教育局牵头完成公办、民办幼儿园新的收费标准定价调整工作。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6.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机制。完善落实公办园教师待遇保障政策,将公办园在编教师工资收入纳入财政保障范畴,确保在编教师工资能足额及时发放。探索通过财政拨款方式,提高非在编工勤人员工资收入水平,采取基本工资加奖励工资办法,工资不低于在编教师的四分之一,逐步提高非在编职工工资。民办幼儿园工资参照公办幼儿园工资执行,引导和监督民办园举办者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
7.完善幼儿园教师社会保障机制。努力提高幼儿园教职工的福利待遇,认真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指导推动公办幼儿园为在编教师缴纳五险一金,为非在编保育员、保健医等职工缴纳五险的基础上为非在编职工再缴纳住房公积金。民办幼儿园为教职工缴纳三险的基础上为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确保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全面提高教职工的福利待遇。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教育局)
8.严格落实安全防范制度。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建设,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好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思想,加强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区教育部门要会同区公安、区住建、区卫健、区市场等部门在每学期开学前、重大节日、纪念日、“两会”期间对幼儿园园舍、食堂等场所进行消防、卫生、校车、食品等各方面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及时进行整改。要形成日排查、周总结、月调度的安全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幼儿园的园舍安全。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市监局、区应急局、区消防大队、区交警大队)
9.完善民办幼儿园年检制度。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民办幼儿园年检,要按照年检的相关要求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到幼儿园实地踏查,认真逐项逐条进行检查,达到标准的方可继续经营,否则取消办园资格,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关于印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及时对普惠性幼儿园进行认定并在网上进行公示,继续保持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100%。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制度,将在区政府网络平台、市教育局网络平台上进行公示。建立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确定责任督学人员,在幼儿园悬挂责任督学职责牌,定期深入到幼儿园进行督导评估,促进民办幼儿园又好又快的发展。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政府督学)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验区创建领导工作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成员由区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加强各项工作推进落实。
2.加强监督检查。区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推进工作,并适时安排相关部门深入到两所幼儿园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召开阶段工作总结会议,推动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改革走深走实。
3.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政府要强化资金统筹,采取对上争取一点、政府投入一点、社会资助一点等多措并举的办法,加大对幼儿园的资金投入,助力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改革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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