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麻山区绿色矿山建设实施专项方案》的通知
麻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麻山区绿色矿山建设实施专项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现将印发《麻山区绿色矿山建设实施专项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麻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麻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印发
共印12份
麻山区绿色矿山建设实施专项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绿色矿山建设的若干意见》(黑自然资发〔2021〕232号),加快推进全区绿色矿山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尽职尽责保护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工作定位。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推动绿色矿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基本原则
1、示范先行、逐步达标。新建矿山应当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已有生产矿山通过升级改造,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要求。
2、政府引导、政策激励。鼓励和支持矿山企业做好资源合理利用、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充分调动矿山企业积极性,不断提高发展水平,营造有利于促进绿色矿山建设的政策、经济、社会等外部环境,切实推动绿色矿山建设。
3、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各部门要建立绿色矿山建设协同推进工作机制,上下联动,定期沟通、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二、建设目标
新建矿山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生产矿山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到要求。通过绿色矿山建设,矿业勘查开发布局和规模结构进一步优化,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治理,矿区基本形成集约高效、环境优良、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
三、工作任务
积极推进辖区内绿色矿山建设,完成绿色矿山任务。示范引领,积极推广。及时总结绿色矿山建设的经验与模式,努力形成可推广的制度性成果。严格准入,全面推进。新建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及管理,积极推动生产矿山升级改造,逐步建成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矿地关系和谐化的绿色矿山。
四、政策措施
鼓励和支持矿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逐步落实用矿、用地、财税、金融支持政策,不断提高矿业发展水平。
五、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确保任务完成
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构建政府引导、部门协同、政策扶持、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积极推进辖区内绿色矿山建设和申报。
(二)强化监督,保证建设质量
相关部门要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不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的矿山企业,责令整改,待整改验收合格后予以恢复。
(三)注重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网络宣传和各主题日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矿业绿色发展理念和绿色矿山建设的重大意义,积极报导绿色矿山建设企业典型经验和进展成效,提高全民认识,使社会民众了解绿色矿山、认识绿色矿山、认同绿色矿山,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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