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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麻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麻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0-03-25
  • 2020-03-26

麻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麻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麻政发〔20201

 

麻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麻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麻山镇、街道办,各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现将《麻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

 

 

          麻山区人民政府

2020325

 

 

麻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25日印制

                                              20

麻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工作部署,巩固近几年我区城乡环境整治行动成果,进一步提高宜居水平、营造优美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工作部署,以加快推进美丽麻山建设为目标,以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载体,以整治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城乡环境薄弱区域为突破口,切实解决影响群众生活环境和长期困扰城市管理工作的难点顽症,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实现城乡环境卫生面貌焕然一新,市容得到进一步规范,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提升环卫保洁水平。强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全过程监管,对生活垃圾转运场所、运输工具等重点部位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集中无害化处理。强化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全过程监管,对餐厨垃圾转运场所、运输工具等重点部位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确保餐厨垃圾日产日清集中安全处置。强化医疗垃圾收运处置全过程监管,对医疗垃圾转运场所、运输工具等重点部位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确保医疗垃圾日产日清集中无害化处理。深入开展重点场所环境卫生清理工作,确保清除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好陈年积存的各类垃圾清理工作,并完成覆土或植树造绿;要全面清理处置农村沿路沿河、房前屋后暴露处的垃圾、草垛以及村(居)内外主要道路两侧的“三大堆”。(责任单位:麻山镇、爱卫办、农业农村局、环卫中心)

2、加强河道环境卫生整治。对辖区内的河道、水库以及塘湾边的垃圾、水面漂浮物、杂草杂物等进行集中清理,全面清理污水坑、臭水沟,不得随意填埋河沟池塘等水域,进一步提升城乡河流、水域环境水平。(责任单位:麻山镇、农业农村局、环卫中心)

(二)市政设施整治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对辖区内道路破损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制定修补方案,切实做好冬季维修养护工作;要提前做好清雪物资储备和人员安排,重点督促做好小区内道路清雪工作,确保群众出行安全。(责任单位:住建局、环卫中心、房产中心、靓丽物业公司、和谐物业公司)

(三)园林绿化整治工作

各要重点对辖区内缺株死株的绿化带和行道树进行清理补植,开展绿化改造提升活动,为居民营造优美的居住环境。(责任单位:住建局、林业站、房产中心、靓丽物业公司、和谐物业公司)

(四)市容秩序整治行动

1、强化视觉污染整治。加大对辖区内违规及未经审批安装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的执法巡查力度,对无审批手续、严重影响市容观瞻的各类违法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及时发现、及时拆除,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水平。(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强化违法建筑整治。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属地化管理责任,依托社会治理工作网格化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网格巡查责任制,加大巡查力度,对新增违法建筑要确保及时发现、及时通知区城管执法大队依法进行查处。(责任单位: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3、强化乱贴乱画整治。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发现乱贴乱画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并通知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责任单位: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4、强化道路污染洒漏整治。强化源头监管,实施道路污染撒漏治理关口前移,对全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摸底排查,落实防污染洒漏措施。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对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对重点道路、重点部位的执法巡查,发现有道路污染洒漏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有效遏制全区道路污染洒漏现象。(责任单位: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保障性安居工程事务中心、在建工程建设单位)

三、组织机构

为有效落实本方案,特成立麻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此次工作。

   长:董鹏翔

长:赵    王晓东  徐兆友

成员单位:麻山镇 街道办 区爱卫会 住建局

农业农村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环卫中心

房产中心 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事务中心  

林业站  和谐物业公司 靓丽物业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责任部门、单位、村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行动计划,建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直接抓、责任人员具体抓的责任落实机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高标准、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整治工作。

(二)有效联动,区村同治。各部门、单位、村庄要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部门联动、问题联处、执法联合的城市管理有效机制,积极推进各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采取定期检查、暗访督查,随机抽查、回头复查、点对点通报等方式,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通报批评。

(四)广泛宣传,全民参与。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要充分发挥广播、宣传栏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切实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带来的美好变化,调动全民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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