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山区2026年农业托管组织名录局办法

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方式,在域内外选择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主体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现将2026年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遴选条件进行公告。

一、服务主体遴选范围

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供销合作社等服务主体。

二、服务主体遴选条件

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应具备如下条件:1.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2.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4.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为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鼓励服务主体跨区域开展服务。5.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服务主体主要包括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由供销合作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不包括农民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三、服务主体遴选申报流程

1、服务主体填写《麻山区2026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申请表》,向村委会提交申请。

2、村委会按照服务主体遴选条件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在《麻山区2026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申请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加盖村委会公章后,提镇政府审查确认。

3、镇政府对村委会初审提交服务组织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在《麻山区2026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申请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加盖镇政府公章后提交区农业农村局审核。

申报截止时间202686—2026828日上午11时止。

农业农村局对参选服务主体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在政府网站公示遴选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467-2492493

麻山区2026年农业托管组织名录局办法.pdf 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申请表.xlsx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