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麻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麻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1-03-19
  • 2021-03-19

麻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麻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麻政规20211

麻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麻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麻山镇,街道办,直各有关单位,各相关单位

现将《麻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麻山区人民政府

2021319

麻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319日印制

                                               17

麻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政府关于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建设宜业宜居新麻山,提升城市环境品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近几年我区城乡环境整治行动成果,提高宜居水平、营造优美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新发展理念,以“让城市更美好,让群众得实惠”为宗旨,全力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通过强力“治乱”、精心“疏堵”、持续“增亮”、全面“保洁”等综合措施,推进城乡环境美化、亮化、净化、绿化,努力创造和谐宜居生活环境,使城市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力争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

、组织机构

为有效落实本方案,特成立麻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此次工作。

   长:宋学东

长:赵王晓东张丽娜  潘志杰

成员单位: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麻山镇、街道办、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产中心、保障性安居工程事务中心环卫中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爱卫办、和谐物业公司、靓丽物业公司

、主要任务

(一)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提升环卫保洁水平。强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全过程监管,对生活垃圾转运场所、运输工具等重点部位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集中无害化处理。强化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全过程监管,对餐厨垃圾转运场所、运输工具等重点部位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确保餐厨垃圾日产日清集中安全处置。强化医疗垃圾收运处置全过程监管,对医疗垃圾转运场所、运输工具等重点部位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确保医疗垃圾日产日清集中无害化处理。深入开展重点场所环境卫生清理工作,确保清除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好陈年积存的各类垃圾清理工作,并完成覆土或植树造绿;要全面清理处置农村沿路沿河、房前屋后暴露处的垃圾、草垛以及村(居)内外主要道路两侧的“三大堆”。(责任单位:麻山镇、爱卫办、农业农村局、环卫中心)

2、加强河道环境卫生整治。对辖区内的河道、水库以及塘湾边的垃圾、水面漂浮物、杂草杂物等进行集中清理,全面清理污水坑、臭水沟,不得随意填埋河沟池塘等水域,进一步提升城乡河流、水域环境水平。(责任单位:麻山镇、农业农村局、环卫中心)

(二)市政设施整治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对辖区内道路破损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制定修补方案,切实做好冬季维修养护工作;要提前做好清雪物资储备和人员安排,重点督促做好小区内道路清雪工作,确保群众出行安全。(责任单位:住建局、环卫中心、房产中心、靓丽物业公司、和谐物业公司)

(三)园林绿化整治工作

重点对辖区内缺株死株的绿化带和行道树进行清理补植,开展绿化改造提升活动,为居民营造优美的居住环境。(责任单位: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产中心、靓丽物业公司、和谐物业公司)

(四)市容秩序整治行动

1、强化视觉污染整治。加大对辖区内违规及未经审批安装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的执法巡查力度,对无审批手续、严重影响市容观瞻的各类违法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及时发现、及时拆除,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水平。(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强化违法建筑整治。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属地化管理责任,依托社会治理工作网格化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网格巡查责任制,加大巡查力度,严防严控新增违法建设,发生一起拆除一起。对新增违建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发现处理在萌芽状态。(责任单位: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

3、加强建筑工地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设置工地围挡、出入口硬化、建设过水池和清洗平台等防尘、降尘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综合管理,规范建筑材料、土方堆放。强化建筑余土、砂石运输管理,实行全程跟踪监管,严厉查处建筑工地无保洁措施和乱倾倒、乱堆放、乱撒漏等行为,严厉查处超载、超限、无证运输。(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环卫中心

4、规范停车秩序。加大力度依法整治城市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清理长期占位的“僵尸车”,加强机动车占人行道停放整治力度。深入挖掘城市公共空间潜力,进一步缓解城市停车压力,科学设置、施划城市公共停车和城市道路临时停车区并进行规范管理。(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5、强化乱贴乱画整治。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发现乱贴乱画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并通知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责任单位:街道办、靓丽物业公司、和谐物业公司、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6、强化道路污染洒漏整治。强化源头监管,实施道路污染撒漏治理关口前移,对全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摸底排查,落实防污染洒漏措施。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对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对重点道路、重点部位的执法巡查,发现有道路污染洒漏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有效遏制全区道路污染洒漏现象。(责任单位: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保障性安居工程事务中心、在建工程建设单位)

四、保障措施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任务、一项系统性工程,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统筹调度,要认真履职尽责,形成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凝聚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责任部门、单位、村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行动计划,建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直接抓、责任人员具体抓的责任落实机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高标准、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整治工作。

(二)有效联动,区村同治。各部门、单位、村庄要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部门联动、问题联处、执法联合的城市管理有效机制,积极推进各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采取定期检查、暗访督查,随机抽查、回头复查、点对点通报等方式,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通报批评。

(四)广泛宣传,全民参与。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要充分发挥广播、宣传栏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切实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带来的美好变化,调动全民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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