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2019-06-21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7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决策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我区《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10件民生实事和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突出重点,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工作,除涉密事项外,按照统一部署及时向社会公开。在区政府网站设立专栏集中发布,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在网站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设立投资核准事项清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黑龙江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等专栏,做到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全覆盖。各部门、各单位要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本部门、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本部门、本单位网站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区政府办公室、区编办、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积极性。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在区政府网站设立专栏,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相关信息,并提供给“信用中国”网站同步发布。(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有序公开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要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以及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学生营养餐管理等方面信息。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区教育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及时公开“健康龙江”行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互联网+医疗”、中医药健康服务等方面信息。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推进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区政府办公室、区卫计计生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创新模式,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一)加快构建全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编制印发《梨树区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实施意见》,统一相关技术标准和工作要求,区政府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要按照融合、汇聚原则,与市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升级改造区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梳理编制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共享目录,在政务外网专有云上构建数据共享系统,为各部门、各单位提供安全、便捷的共享信息。(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 

(二)努力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质量。编制服务事项目录。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按照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所有应公开信息进行关联并动态调整。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区政府办公室、区编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规范服务事项内容。按照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梳理辖区内名称不同但内容相同的政务服务事项。(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优化服务事项流程。推行在线填报、提交和审查,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合并办理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建立网上预审机制,防止多次补正、退件,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最大限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公开服务事项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网上办理进程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密切跟踪国家取消或下放服务事项,及时做好动态调整。(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积极拓展网上政务服务渠道。加快手机端网上政务服务。根据全市制定的统一技术标准,打造全区统一的手机客户端服务平台,汇聚、兼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手机端应用软件,实现统一下载、安装,提供统一展示、应用界面,方便公众使用。(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夯实基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逐项逐条落实落靠。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有关会议的制度,推进“五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等工作机制。 

(二)加强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做好日常监测;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同时,要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公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 

(三)推进内容标准化建设。在梳理应公开内容基础上,制定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以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 

(四)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要充分运用所属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做好政府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发挥主流媒体“定向定调”作用,正确引导舆论。要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监测、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落实回应责任,避免出现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五)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国家即将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研究制定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如可以转为主动公开,应当主动公开。 

四、加强领导,为政务公开全面推进提供组织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1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推动本部门、本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在便民利企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加强组织保障。要搞好教育培训,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不定期进行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知识培训,提升行政机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和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营造工作氛围。要广泛开展宣传、解读等活动,进一步深化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认识,并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及时总结经验做法,通过典型带动,正向激励引导,推动整体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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