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经营主体迁入迁出登记流程承诺书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企业迁移“一申即转”工作,实现企业迁移“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跑腿”4减服务,优化企业发展提供更多便利,现将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区全口径实行把企业迁移由原来的反复跑三次转变为“材料一次提交窗口一次受理企业一地办理”的“三个一”服务。通过登记机关内部流转,简化企业迁移办理手续,实现企业迁移办理只跑一次。

二、服务对象

鸡西市辖区各级登记机关全程电子化登记的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上述经营主体的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

三、办结时限

0.5个工作日办结。

四、申请材料

1.《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

2.迁入地登记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调档函》仅用于迁出地登记机关收取

3.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办理程序

1.企业提出申请。依企业申请,遵循“迁到哪就去哪”的原则,向迁入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迁移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一地一次办理。企业迁出地登记机关所需的准予迁入调档函取消收取第二份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由迁入地登记机关代收,并通过线上告知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在收到《准予迁入调档函》电子版后立刻为企业办理迁出手续。迁入地登记机关为企业办理迁入手续,变更经营地址,换发新营业执照。企业仅需前往一次迁入地登记机关即可完成全部迁移登记。

3.登记机关内部流转档案移交由迁入迁出地档案管理部门内部流转办理,同时免于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迁入地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台账,每月定期向迁出地登记机关邮寄《准予迁入调档函》。

             承诺单位:鸡西市麻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诺时间: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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