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经营主体迁入迁出登记流程承诺书
- 发布者:麻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2日
- 来源:麻山区市监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企业迁移“一申即转”工作,实现企业迁移“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跑腿”4减服务,优化企业发展提供更多便利,现将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区全口径实行把企业迁移由原来的反复跑三次转变为“材料一次提交、窗口一次受理、企业一地办理”的“三个一”服务。通过登记机关内部流转,简化企业迁移办理手续,实现企业迁移办理只跑一次。
二、服务对象
鸡西市辖区各级登记机关全程电子化登记的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上述经营主体的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
三、办结时限
0.5个工作日办结。
四、申请材料
1.《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
2.迁入地登记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调档函》(仅用于迁出地登记机关收取)。
3.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五、办理程序
1.企业提出申请。依企业申请,遵循“迁到哪就去哪”的原则,向迁入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迁移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一地一次”办理。企业迁出地登记机关所需的准予迁入调档函(取消收取第二份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由迁入地登记机关代收,并通过线上告知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在收到《准予迁入调档函》电子版后立刻为企业办理迁出手续。迁入地登记机关为企业办理迁入手续,变更经营地址,换发新营业执照。企业仅需前往一次迁入地登记机关即可完成全部迁移登记。
3.登记机关内部流转。档案移交由迁入迁出地档案管理部门内部流转办理,同时免于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迁入地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台账,每月定期向迁出地登记机关邮寄《准予迁入调档函》。
承诺单位:鸡西市麻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诺时间:2024年3月12日